
国道G651巫神路三期清水桥至大九湖段改建工程(重庆段)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巫神路三期清水桥至大九湖段改建工程(重庆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1)项目名称:国道G651巫神路三期清水桥至大九湖段改建工程(重庆段)。
(2)项目概况:拟建公路起于巫溪县白果林场清水桥,与既有道路相接,经龙洞湾、长梁子,从击鼓坪穿横梁山隧道,跨重庆界,止于湖北大九湖(窑湾),与既有道路相接,路线全长约11.680公里。重庆段长约9.140公里,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工程总投资80466.8881万元。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评报告书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eoO-2--nyFOtOFWbgR3zDQ,提取码:ck3h。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件可在巫溪县交通局办公室或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联系人张老师19115567290,电子邮箱453251551@qq.com)。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影响范围内及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项目的专家、政府职员等。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CqZV891ReBFxTBhcwLgTA,提取码:usln。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按照公众意见表的格式要求填写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公众可以通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国道G651巫神路三期清水桥至大九湖段改建工程(重庆段)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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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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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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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XX市XX县(区)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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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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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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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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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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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XX市XX县(区)XX乡(镇、街道)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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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