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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2026年7月20日)
日期:2026-07-24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巫溪电2026071901 塘坊镇双柏村水泥分包站无经营许可,占耕地红线,无扬尘防治措施;夜间施工无降噪措施,无排污措施,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大。 巫溪县 其他 1.经营资质核查:涉事主体为巫溪龚*香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2026年4月8日注册,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仅为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现场实际从事水泥分装、销售经营,超范围经营,无水泥经营相关合规许可手续。县市场监管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巫溪市监责〔2026〕706号),要求限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前禁止经营。
2.土地占用核查:依据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核实,该经营部占地总面积418.31㎡,土地地类为乔木林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存在非法占用林地开展经营活动行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将该违法占地线索移交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3.环保设施核查:现场未配套喷淋、围挡、防尘网等扬尘治理设施,无污水收集处置设施;未划定规范作业时段,存在夜间加工作业行为,无隔音降噪措施,作业产生粉尘、噪声直接扩散至周边居民区域,群众反映污染扰民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无经营许可、无扬尘降噪排污设施、夜间施工扰民全部属实;举报“占耕地红线”表述不准确,实际占用乔木林地) 1.立即停止水泥分装、销售全部经营活动,清空场地水泥物料,彻底消除粉尘、噪声污染源头;
2.完成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移交处置,整改场地违规占地现状;
3.经营者承诺不再从事水泥分装销售经营业务,杜绝同类问题反弹。
一、即时处置措施
联合核查组现场核查巫溪龚*香建材经营部经营情况,责令当场立即停止一切水泥分装、转运、销售作业,现场关停装卸、分装设备,禁止夜间任何加工作业。
二、分部门专项处置
1.市场监管处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巫溪市监责改〔2026〕706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限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同时明确经营者到期后不办理变更、不再开展水泥相关经营,永久退出水泥分包销售业务。
2.自然资源处置: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核查情况说明,将418.31㎡乔木林地非法占用线索移交林业部门,由林业部门依规作出林地行政处罚,督促恢复林地。
3.生态环境处置:县生态环境局现场督促经营者清理场地散落水泥粉尘,对裸露物料全覆盖防尘网;要求场地不得再堆放水泥原料,消除扬尘、噪声污染条件。
4.商务委统筹管控:县商务委牵头建立台账,跟踪后续整改落实,联合四部门开展“回头看”巡查,一但发现私自复工经营,各部门同步启动从严处罚。
三、长效管控措施
1.经营者承诺不再在塘坊镇双柏村及巫溪县辖区内从事水泥分装、销售业务;
2.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对塘坊镇建材经营点位开展抽查,重点核查经营资质、环保设施、用地合规性;
畅通群众环保举报渠道,公示监管联系方式,接受群众全程监督。
未办结
2 巫溪电2026071904 朝阳镇朝阳村郑*力砂厂无手续、无资质,下雨时将污水直排河沟内,石头也堆在河边。 巫溪县 其他 该加工厂位于朝阳镇松花村1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系石材来料加工,已办理环评手续。该企业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现场勘测总占地5223.66平方米,地类涉及河流水面、林地及水田等。 部分属实 一是关停企业;二是由规资部门尽快查处结案。 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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