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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7件养老领域诈骗典型案例(一):李某“异地养老一卡通”集资诈骗案
日期:2023-09-0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要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经党中央批准,由平安建设协调小组牵头,12个部门共同参与,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中,民政部门负责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为加强以案普法和以案释法力度,持续推动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取得实效,民政部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露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希望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保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李某明集资诈骗案 

——“碰瓷”养老机构以异地养老

为名集资诈骗

1关键词

   异地养老;养老养生一卡通;福利补贴;集资诈骗

2基本案情

2014年至2015年,杜某宁先后注册成立湖南省常德市德源养老养生产业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东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以下简称“德源养老公司”)、湖南东卫龙龄养老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被告人李某明先后担任两公司的市场部总经理。期间,被告人伙同他人通过电话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组织40余名老人到位于石门县夹山寺的德源养老院参观考察并宣称,德源养老公司经营养老服务并在全国各地有养老基地,老年人可以到公司参加活动,交钱办理“全国养老养生一卡通”和“全国养老消费一卡通”会员卡,凭卡打折享受公司在多地养老基地的异地养老服务;若卡内资金不消费,一年后将返还一定的福利补贴即利息。

德源养老公司组织老年人到外地多家养老机构参观和组织活动,并宣传这些机构为公司的养老基地,吸引老年人办卡储值。但实际上,该公司没有提供养老养生、异地养老服务的经营实体。德源养老公司以石门德源养老院的名义与多名老人签订合同,老人所交钱款均进入被告人团伙成员个人账户,除发给团伙成员提成和工资、支付老年人存款利息外,其他钱款使用去向不明。

   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李某明所在公司为163名老年人办理“全国养老养生一卡通”会员卡,收取人民币共计1227.2万元,已还本付息105.36万元;累计与118名老年人签订“全国养老消费一卡通”会员协议,收取人民币共计85.53万元。李某明非法获利15万余元。

  2021年4月,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某明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明与杜某宁共同退赔犯罪所得1195.61万元。杜某宁另案宣判。

3典型意义


以异地养老和旅游养生名义诱骗老年人


异地养老、“旅游+养老”成为老年人的养老新诉求,办理会员卡享受异地养老、旅居养老并获得返利,已成为不法分子惯用的集资诈骗手法。本案犯罪团伙以异地养老和旅居养老为名,将老年人诱骗至所谓的基地、养老院进行参观、游玩、体验,迎合老年人的需求,为老年客户勾画美好的服务项目图景,进而以预售床位、办理会员卡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实际并没有提供养老服务的实体机构,吸收的资金未用于建设机构或提供服务,除支付营销人员提成和老年人存款利息外,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支配,属于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办卡”式集资诈骗。

利用养老机构名义签订服务协议,增加老年人识骗难度。

本案德源养老公司后更名为北京东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一方面借“东盟卫视”字眼扰乱视听,打造公司“高大上”形象;另一方面以“北京东卫”名称在多地注册分公司(另案有北京东卫武汉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案被告之一杜某宁的妻子熊某娥),以形成企业规模庞大的假象。该公司不具有养老服务实体,通过多地分公司共同宣传和开展活动,并与多地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包括临时租用养老机构场地开展活动、打造包装养老基地、以及在养老机构加挂该公司牌子等方式,进一步营造公司运营规模庞大、效益良好的假象。但实际上,该公司并未与这些机构达成提供老年人住养服务的合作协议,也没有向这些机构输送老年人,属于“碰瓷”养老服务、虚假异地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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