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产业政策扶持对象
在本县发展巫溪畜禽、中药材、马铃薯、老鹰茶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强村公司和种养大户等。
二、巫溪畜禽产业
扶持环节1:畜禽养殖示范村扶持。
扶持标准:①生猪养殖示范村财政补助标准不超过20万元/个;②大宁河鸡养殖示范村财政补助标准为10万元/个;③山羊养殖示范村财政补助标准为8万元/个。
申报条件:养殖规模生猪大于等于300头,家禽大于等于9000只,山羊大于等于300只,牛大于等于60头;养殖场圈舍面积大于等于500平方米。
如何申请:向辖区乡镇街道农服中心申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
扶持环节2:畜禽产能保供基地扶持
扶持标准:①新引进良种母猪补助1000元/头;②生猪饲养300-500头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2万元,饲养500-1000头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4万元,饲养1000头以上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6万元;③家禽饲养9000-40000只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2万元,饲养40000-100000只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4万元,饲养100000只以上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6万元;④牛现饲养60-100头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2万元,饲养100头以上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4万元;⑤羊饲养300-500头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2万元,饲养500头以上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4万元。
如何申请:向辖区乡镇街道农服中心申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
扶持环节3:板角山羊和大宁河鸡畜禽遗传资源保种
扶持标准:①巩固建设板角山羊保种点,每个保种点饲养种母羊60只以上,种公羊3只以上,年提供后备种羊20只以上,补助资金不超过8万元/个;②大宁河鸡保种场(市级)饲养原种母鸡500只以上,建50个家系,年提供10000只以上大宁河鸡苗,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个;③大宁河鸡保种场(县级)饲养原种母鸡300只以上,建30个家系,年提供10000只以上大宁河鸡苗,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个。④大宁河鸡保护区饲养原种3000只以上,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个。
如何申请: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开展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入库评审通过后实施。
三、巫溪县蛋鸡产业
扶持环节:养殖圈舍建设
扶持标准:新建9层式现代化、智能化圈舍,通过设计概算审查后建设,计划补助资金800万元。
如何申请: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开展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入库评审通过后实施。
四、巫溪中药材产业
扶持环节1:种源基地、加工基地、产业园区
扶持标准: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从事巫溪独活、巫溪太白贝母、木香等巫溪道地药材品种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加工基地、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建设内容以单个项目支持。
如何申请:向辖区乡镇政府申报目入库,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县农业农村委产业科审核
五、贷款贴息
扶持标准:对发展农业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市农担公司担保,由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自然年度内实际发生并已支付的利息,按照银行同年1月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申报主体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如何申请:向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申报
六、农业政策性保险
扶持环节1:生猪养殖保险
扶持标准:生猪存栏量100头(含)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存栏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可以村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率6%,保险费为60元/头。保费养殖户承担15%(脱贫户、监测户10%),中央财政补贴50%,市级财政补贴30%(脱贫户、监测户35%),区县级财政补贴5%。
如何申请:养殖户自愿在划片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扶持环节2:能繁母猪养殖保险
扶持标准: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含)以上;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下的养殖户,可以村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保险金额为2000元/头,保险费率6%,保险费为120元/头。养殖户承担15%(脱贫户、监测户10%),中央财政补贴50%,市级财政补贴30%(脱贫户、监测户35%),区县级财政补贴5%。
如何申请:养殖户自愿在划片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扶持环节3:蛋鸡养殖保险
扶持标准:巫溪县所辖乡镇范围内存栏量蛋鸡在1000只(含)以上的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的所有养殖场主。家禽(蛋、肉鸡)保险金额为35元,费率为6%,保费2.1元/只。财政承担70%保险费(1.47元/只),养殖业主承担30%保险费(0.63元/只)。
如何申请:养殖户自愿在划片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扶持环节4:生猪期货价格保险
扶持标准:巫溪县生猪养殖场(户),根据投保生猪当期的约定价格和市场波动率(价格波动频次和幅度)以及进场时的生猪期货合约价格确定保险费率及保费,保险费率最高不超过5%,且保费最高不高于80元/头。重庆市财政补贴40%、期货公司(或大商所)补贴30%、养殖户自缴30%。如有其他资金支持可相应降低养殖场(户)自缴比例。
如何申请:规模养殖场向划片保险公司协商投保
扶持环节5:种植业保险
扶持标准: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1100元/亩,每亩保费49.5元,中央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5%,县级财政补贴5%,农户承担15%,油菜、马铃薯保险金额600元/亩,保费30元/亩,,中央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5%,县级财政补贴5%,农户承担15%。市级优势险种中,蔬菜、李子保险金额2000元/亩,保费100元/亩,金花葵保险金额1000元/亩,保费50元/亩,市级财政补贴40%,县级财政补贴30%,种植户承担30%,所有的脱贫户、监测户减少承担5%的保费,由市级财政承担。
如何申请:规模养殖场向划片保险公司协商投保
七、农产品品牌打造及加工
扶持环节1:农产品加工主体培育
扶持标准:支持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基础建设、加工设备设施购置。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如何申请: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作为业主向县农业农村委申报入库。
扶持环节2:农产品品牌打造
扶持标准: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对绿色食品认证费用全减免,有机农产品认证费用减半。
如何申请: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申报。
八、到户产业扶持
扶持对象1:一般农户
扶持标准:传统种养业:商品猪100元/头、巫溪山地鸡10只以上10元/只、中药材特色品种1亩以上300元/亩、香菇等食用菌 500袋以上0.5元/袋、中蜂 3群以上100元/群、核桃1亩以上180元/亩。
补助上限:不超过600元。(元)
扶持对象2:脱贫户、监测户(未消除风险户)
扶持标准:以种养殖业、中药材、老鹰茶三大类为主:脱贫户不超过500元、监测户(未消除风险户)不超过5000元。标准如下:
产业类别 |
项目名称 |
起始补助 |
单位 |
补助标准(元) |
说明 |
种植类 |
党参 |
1 |
亩 |
800 |
成片规范种植,管理精细 |
贝母 |
0.2 |
亩 |
5000 |
||
玄参 |
1 |
亩 |
500 |
||
冬花 |
1 |
亩 |
300 |
||
川牛膝 |
1 |
亩 |
500 |
||
独活 |
1 |
亩 |
500 |
||
云木香 |
5 |
亩 |
500 |
||
大黄 |
1 |
亩 |
500 |
||
香菇 |
100袋 (50棚) |
袋(棚) |
10 |
||
其他(包含马铃薯、玉米、稻谷、荞麦、魔芋等其他种植类作物) |
1 |
亩 |
500 |
补助标准可根据市场定价适当调整 | |
养殖类 |
商品猪 |
1 |
头 |
500 |
|
能繁母猪 |
1 |
头 |
1000 |
||
中蜂 |
1 |
群 |
200 |
||
其他 |
按产品价值20%进行补助 |
||||
干果 |
核桃 |
1 |
亩 |
1000 |
|
小果园 |
梨李桃等果树 |
1 |
亩 |
500 |
|
小花卉园 |
木本嫁接 |
50 |
株 |
20 |
|
花卉 |
50 |
盆 |
20 |
||
苗圃花卉 |
20 |
平方米 |
10 |
||
小瓜菜园 |
瓜菜 |
0.5 |
亩 |
500 |
|
小水产园 |
鱼等 |
0.5 |
亩 |
800 |
|
小养殖园 |
鸡鸭鹅禽类 |
20 |
只 |
20 |
|
肉牛 |
1 |
头 |
2000 |
||
羊 |
1 |
只 |
200 |
||
小加工 |
产品加工 |
1 |
户 |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
|
小餐饮 |
餐饮 |
1 |
户 |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
|
小运输 |
运输 |
1 |
户 |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
|
小制作 |
制作产品 |
1 |
户 |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
|
小买卖 |
售卖产品 |
1 |
户 |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
政策咨询、对接请分别联系:
县农业农村委产业科罗猛:13996677101
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杨亚方舟:18323308281
县农业农村委监测帮扶及区域协作促进科彭厚覃:13996677186
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张玲娟:18223604181
县畜禽水产养殖服务中心朱春燕:13983622570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黄鹤:1521522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