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市场
政策内容:对组织外地游客来巫旅游、研学并与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的旅行社、自驾车俱乐部、其他社会特殊团体和组织本地游客在巫溪旅游并与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的本地旅行社,按照引送客人数、单次团队规模等予以奖励。
政策来源:《支持服务业等困难行业纾困恢复十条措施》(渝发改体改〔2022〕165号)。
办理要件:佐证资料。
办理流程:企业提交佐证资料,科技局发展科初审后报局领导审核。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游客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 梅18223785656。
2.优化演出审批程序
政策内容: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年内跨区(县)举办两场及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对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仅需提供场地、安全等审核材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政策来源:《支持服务业等困难行业纾困恢复十条措施》(渝发改体改〔2022〕165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县文化旅游委产业经济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文化旅游委产业经济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璐芸17815087787。
3.支持旅游业营销
政策内容:按照差异化、个性化原则,研究制定我县“十四五”期间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加快文旅融合,助力全市旅游业全面复苏。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 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无。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游客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 梅18223785656。
4.延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
政策内容: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质保金的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又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再降低缴纳50%保证金。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
政策来源:《巫溪县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巫溪发改发〔2022〕232号)。
办理要件:质保金缴存凭证、身份证。
办理流程:凭质保金缴存凭证和法人身份证到文化旅游委营销宣传科领取暂退质保金通知单,再到银行暂退质保金。
责任单位及科室:宣传营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雨航17388240417。
5.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政策内容: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政策来源:《巫溪县非公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稳企惠企政策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巫溪非公经济办发〔2022〕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减免租金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资产〔2022〕7号)。
办理要件:承租单位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
办理流程:承租企业申报—国有企业初审—国资监管中心审批。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出租单位受理、审核申请事项后报主管部门批准。若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的,由出租单位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后自行核准,并留档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国资监管中心国资运营科、财政局资产企业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海燕17783716016、刘燕红18184096336。
6.经营困难旅行社缓缴住房公积金
政策内容:2022年,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执行至2022年底。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办理要件: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办理流程:(1)到官网下载或到分中心领取《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2)到分中心办理手续,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缓缴回单》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责任单位及科室: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巫溪县分中心业务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娟 51888126。
7.经营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政策内容:2022年,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公积金,到期后补缴。执行至2022年底。
政策来源:《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
办理要件: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办理流程:(1)到官网下载或到分中心领取《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2)到分中心办理手续,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缓缴回单》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责任单位及科室: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巫溪县分中心业务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娟 51888126。
8.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策内容:对投资新建的四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其配套费缓缴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的规定执行,应缴配套费达到规定数额后享受配套费缓缴优惠政策。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巫溪县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巫溪发改发〔2022〕232号)。
办理要件: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办理流程:在县住房城乡建委法制科开具缴款单。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法制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玉石18083061567。
9.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拟在今年下半年举办我县房交会,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便民服务。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巫溪县促消费相关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巫溪发改发〔2022〕156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根据县上文件安排适时策划筹办房交会。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欣海13709448969。
10.提升特色旅游住宿服务能力
政策内容:联合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开展巫溪县等级民宿评选活动,对获评丙级以上民宿给予奖补。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住宿设施加快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农房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收益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住宿设施加快发展。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巫溪县促消费相关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巫溪发改发〔2022〕156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配合文旅委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13509448703。
11.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政策内容: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拖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3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配合文旅委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13509448703。
12.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政策内容: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上一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欠,减免50%;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的,减免60%;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的,全额减免。对应年限内须在我市行政区域有建设项目记录。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13509448703。
13.调整项目资本金监管政策
政策内容:2021年6月30日前,对于符合项目资本金缓存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缓存期延至6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对于已监管项目资本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周转确有困难、工程建设进度未达到申请使用节点要求的,可申请提前一个节点使用项目资本金。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13509448703。
14.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支持策划线上房交会,在条件允许时恢复线下房交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可按规定予以税费抵扣。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13509448703。
15.中小微企业定向授信贷款
政策内容:鼓励商业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放定向授信贷款,最高额度增至300万元。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住房城乡建委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革泉13509448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