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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持类(共8条)
日期:2025-06-09

一、产业政策扶持对象

在本县发展巫溪畜禽、中药材、马铃薯、老鹰茶等优势特色产业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强村公司和种养大户

二、巫溪畜禽产业

扶持环节1:畜禽养殖示范村扶持。

扶持标准:生猪养殖示范村财政补助标准不超过20万元/个;大宁河鸡养殖示范村财政补助标准为10万元/个;山羊养殖示范村财政补助标准为8万元/个。

申报条件:养殖规模生猪大于等于300头,家禽大于等于9000只,山羊大于等于300只,牛大于等于60头;养殖场圈舍面积大于等于500平方米。

何申请:向辖区乡镇街道农服中心申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

扶持环节2:畜禽产能保供基地扶持

扶持标准:新引进良种母猪补助1000/头;生猪饲养300-500头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2万元,饲养500-1000头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4万元,饲养1000头以上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6万元;家禽饲养9000-40000只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2万元,饲养40000-100000只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4万元,饲养100000只以上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6万元;牛现饲养60-100头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2万元,饲养100头以上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4万元;羊饲养300-500头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2万元,饲养500头以上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4万元。

何申请:向辖区乡镇街道农服中心申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

扶持环节3:板角山羊和大宁河鸡畜禽遗传资源保种

扶持标准:巩固建设板角山羊保种点,每个保种点饲养种母羊60只以上,种公羊3只以上,年提供后备种羊20只以上,补助资金不超过8万元/个;大宁河鸡保种场(市级)饲养原种母鸡500只以上,建50个家系,年提供10000只以上大宁河鸡苗,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个;大宁河鸡保种场(县级)饲养原种母鸡300只以上,建30个家系,年提供10000只以上大宁河鸡苗,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个。大宁河鸡保护区饲养原种3000只以上,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个。

如何申请: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开展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入库评审通过后实施。

三、巫溪县蛋鸡产业

扶持环节:养殖圈舍建设

扶持标准:新建9层式现代化、智能化圈舍,通过设计概算审查后建设,计划补助资金800万元。

如何申请: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开展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入库评审通过后实施。

四、巫溪中药材产业

扶持环节1:种源基地、加工基地、产业园区

扶持标准: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从事巫溪独活、巫溪太白贝母、木香等巫溪道地药材品种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加工基地、产业园区建设,根据建设内容以单个项目支持。

如何申请:向辖区乡镇政府申报目入库,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县农业农村委产业科审核

五、贷款贴息

扶持标准:对发展农业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市农担公司担保,由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自然年度内实际发生并已支付的利息,按照银行同年1月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50%进行贴息,申报主体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如何申请:向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申报

六、农业政策性保险

扶持环节1:生猪养殖保险

扶持标准:生猪存栏量100头(含)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存栏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可以村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保险金额为1000/头,保险费率6%,保险费为60/头。保费养殖户承担15%(脱贫户、监测户10%),中央财政补贴50%,市级财政补贴30%(脱贫户、监测户35%),区县级财政补贴5%

如何申请:养殖户自愿在划片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扶持环节2:能繁母猪养殖保险

扶持标准: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含)以上;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下的养殖户,可以村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保险金额为2000/头,保险费率6%,保险费为120/头。养殖户承担15%(脱贫户、监测户10%),中央财政补贴50%,市级财政补贴30%(脱贫户、监测户35%),区县级财政补贴5%

如何申请:养殖户自愿在划片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扶持环节3:蛋鸡养殖保险

扶持标准:巫溪县所辖乡镇范围内存栏量蛋鸡在1000只(含)以上的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的所有养殖场主。家禽(蛋、肉鸡)保险金额为35元,费率为6%,保费2.1/只。财政承担70%保险费(1.47/只),养殖业主承担30%保险费(0.63/只)。

如何申请:养殖户自愿在划片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扶持环节4:生猪期货价格保险

扶持标准:巫溪县生猪养殖场(户),根据投保生猪当期的约定价格和市场波动率(价格波动频次和幅度)以及进场时的生猪期货合约价格确定保险费率及保费,保险费率最高不超过5%,且保费最高不高于80/头。重庆市财政补贴40%、期货公司(或大商所)补贴30%、养殖户自缴30%。如有其他资金支持可相应降低养殖场(户)自缴比例。

如何申请:规模养殖场向划片保险公司协商投保

扶持环节5:种植业保险

扶持标准: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1100/亩,每亩保费49.5元,中央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5%,县级财政补贴5%,农户承担15%,油菜、马铃薯保险金额600/亩,保费30/亩,,中央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5%,县级财政补贴5%,农户承担15%。市级优势险种中,蔬菜、李子保险金额2000/亩,保费100/亩,金花葵保险金额1000/亩,保费50/亩,市级财政补贴40%,县级财政补贴30%,种植户承担30%,所有的脱贫户、监测户减少承担5%的保费,由市级财政承担。

如何申请:规模养殖场向划片保险公司协商投保

七、农产品品牌打造及加工

扶持环节1:农产品加工主体培育

扶持标准:支持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基础建设、加工设备设施购置。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如何申请: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作为业主向县农业农村委申报入库。

扶持环节2:农产品品牌打造

扶持标准: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对绿色食品认证费用全减免,有机农产品认证费用减半。

如何申请: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申报。

八、到户产业扶持

扶持对象1:一般农户

扶持标准:传统种养业:商品猪100/头、巫溪山地鸡10只以上10/只、中药材特色品种1亩以上300/亩、香菇等食用菌 500袋以上0.5/袋、中蜂 3群以上100/群、核桃1亩以上180/亩。

补助上限:不超过600元。(元)

扶持对象2:脱贫户、监测户(未消除风险户)

扶持标准:以种养殖业、中药材、老鹰茶三大类为主:脱贫户不超过500元、监测户(未消除风险户)不超过5000元。标准如下:

产业类别

项目名称

起始补助

单位

补助标准(元)

说明

种植类

党参

1

800

成片规范种植,管理精细

贝母

0.2

5000


玄参

1

500


冬花

1

300


川牛膝

1

500


独活

1

500


云木香

5

500


大黄

1

500


香菇

100

50棚)

袋(棚)

10


其他(包含马铃薯、玉米、稻谷、荞麦、魔芋等其他种植类作物)

1

500

补助标准可根据市场定价适当调整

养殖类

商品猪

1

500


能繁母猪

1

1000


中蜂

1

200


其他



按产品价值20%进行补助


干果

核桃

1

1000


小果园

梨李桃等果树

1

500


小花卉园

木本嫁接

50

20


花卉

50

20


苗圃花卉

20

平方米

10


小瓜菜园

瓜菜

0.5

500


小水产园

鱼等

0.5

800


小养殖园

鸡鸭鹅禽类

20

20


肉牛

1

2000


1

200


小加工

产品加工

1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小餐饮

餐饮

1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小运输

运输

1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小制作

制作产品

1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小买卖

售卖产品

1

按收入的20%进行补助


政策咨询、对接请分别联系:

县农业农村委产业科罗猛:13996677101

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杨亚方舟:18323308281

农业农村委监测帮扶及区域协作促进科彭厚覃:13996677186

县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张玲娟:18223604181

县畜禽水产养殖服务中心朱春燕:13983622570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黄鹤:1521522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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