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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日期:2024-04-18

居民医保

一、参保范围

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渝高校大学生;

3.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4.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5.在我市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二、办理程序

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在渝高校大学生在其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独立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

三、参保时间

1.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为每年9-12月(特殊情况以国家规定为准)。

2.在渝高校大学生为每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3.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4.超过上述规定参保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全额缴费的,最迟不得晚于次年930日前完清当年的医保费用。

四、缴费标准

以每年国家公布的标准为准,2023年缴费标准如下:

1.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不包含新生儿):

120221025日—2023228日缴费:一档350/·年;二档725/·年。无等待期。

2202331日—2023430日缴费:一档350/·年;二档725/·年。自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3202351日—2023630日缴费:一档350/·年;二档725/·年。自参保缴费90日后享受待遇。

4202371日—2023930日缴费:一档为350/.+当年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725/·+当年财政补助标准。自参保缴费90日后享受待遇。

2.2023年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一档为350/·年;二档为725/·年。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缴费无等待期。

3.2023年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一档为320/·年;二档为695/·年。从202311日起,对当年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由当年的831日延长至当年1231日。

4.2023年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型

居民一档

居民二档

资助金额(元)

个人自付金额(元)

资助金额(元)

个人自付金额(元)

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50

0

350

375

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国有企业双解人员、

破关解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低保对象

315

35

350

375

低保边缘户

245

105

350

375

返贫致贫人口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稳定脱贫人口

50

300

50

675

计生残抚(特抚)对象

350

0

350

375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350

0

350

375

计生优抚(奖抚)对象

280

70

280

445

五、缴费方式

一是“重庆税务”公众号和“渝快办”、支付宝、微信、云闪付、重庆农商行等网上缴费;二是到乡镇(街道)社保所、村(居)委会缴费办理。

咨询电话:023—5152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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