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
一、参保范围
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渝高校大学生;
3.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
4.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5.在我市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二、办理程序
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在渝高校大学生在其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独立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
三、参保时间
1.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为每年9月-12月(特殊情况以国家规定为准)。
2.在渝高校大学生为每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3.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4.超过上述规定参保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全额缴费的,最迟不得晚于次年9月30日前完清当年的医保费用。
四、缴费标准
以每年国家公布的标准为准,2023年缴费标准如下:
1.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不包含新生儿):
(1)2022年10月25日—2023年2月28日缴费: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无等待期。
(2)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0日缴费: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自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3)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缴费: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自参保缴费90日后享受待遇。
(4)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缴费:一档为350元/人.年+当年财政补助标准;二档为725元/人·年+当年财政补助标准。自参保缴费90日后享受待遇。
2.2023年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一档为350元/人·年;二档为725元/人·年。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缴费无等待期。
3.2023年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一档为320元/人·年;二档为695元/人·年。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当年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由当年的8月31日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
4.2023年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型 |
居民一档 |
居民二档 | ||
资助金额(元) |
个人自付金额(元) |
资助金额(元) |
个人自付金额(元) | |
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350 |
0 |
350 |
375 |
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 | ||||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 ||||
国有企业双解人员、 破关解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 ||||
低保对象 |
315 |
35 |
350 |
375 |
低保边缘户 |
245 |
105 |
350 |
375 |
返贫致贫人口 | ||||
脱贫不稳定户 | ||||
边缘易致贫户 | ||||
突发严重困难户 | ||||
稳定脱贫人口 |
50 |
300 |
50 |
675 |
计生残抚(特抚)对象 |
350 |
0 |
350 |
375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
350 |
0 |
350 |
375 |
计生优抚(奖抚)对象 |
280 |
70 |
280 |
445 |
五、缴费方式
一是“重庆税务”公众号和“渝快办”、支付宝、微信、云闪付、重庆农商行等网上缴费;二是到乡镇(街道)社保所、村(居)委会缴费办理。
咨询电话:023—5152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