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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二)什么是生产经营单位?
答: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即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事业单位、个人合伙组织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例如,新世纪巫溪商都、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等都属于生产经营单位。
(三)什么是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答: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基本原则与制度保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同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并强化协同联动,构建各方面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齐抓共管);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实行失职照单问责(失职追责),从而形成严密的责任闭环,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四)我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法定职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如何理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答: 这是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原则(即“三个必须”)。其核心内涵是:行业主管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时,必须同时承担该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业务管理部门在部署开展业务工作时,必须同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市场主体,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例如,县住房城乡建委既要管建筑行业规划、企业资质、工程审批、行业发展,还要负责建筑工地施工安全、脚手架、高空作业、塔吊、消防、临时用电等安全监管,查处违章施工;学校教务部门负责教学安排、实验课、体育课、校外研学等业务,必须同步落实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体育器材安全、研学出行交通安全、活动应急预案;餐饮饭店经营者经营餐饮、赚钱盈利,就要管好燃气使用安全、厨房动火安全、油烟管道清理、用电线路老化、消防器材配备、员工操作安全。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举报渠道有哪些?
答:1.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2.县应急管理局24 小时值班举报电话;
3.搜索应急管理部 “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网址;
4.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
5.来访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