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房屋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确保安全平稳度过汛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根据《重庆市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渝建征〔2025〕1号)和《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巫溪住建发〔2025〕25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确保我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房屋外墙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危旧房改造、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整治等取得实效,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兴洪
副组长:卢和平
成 员:马维林 姚 清 胡兴明 胡顺涵 曾邦清
黄德义 陈赐荣 胡直祥 黄开骄 王永红
毛仕东 韩光显 龚道树 王小龙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村居事务服务中心,由马维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协调推动城乡房屋汛前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社区制定“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及时部署有关工作,建立隐患台账,统筹开展“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实行一房一“患”一整治机制,建立房屋隐患动态图库;三是每月14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情况(附件2)、每月29日之前报送统计表(附件3)以及房屋隐患图片至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马维林处。
(此件公开发布)
白鹿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