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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巫溪县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3-25


为方便社会公众更加全面、快捷了解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有关政策内容,现对《巫溪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建设“四好农村路”是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和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有关要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细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特制定《巫溪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该《工作方案》过程中,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该方案内容进行商讨,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借鉴了城口、丰都等区县的经验,多次反复修改后,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最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出台了《巫溪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任务、管理流程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成立组织机构,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路长制”,明确各级路长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建立全寿命周期养护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组织体系。

1.健全工作体系。主要是明确构建路长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路长、“路长”工作团队等工作体系。

(1)组建路长制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巫溪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交通的县政府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应急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各乡镇(街道)参照设立“路长制”办公室。

(2)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工作体系。县级设总路长和县级路长,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路长由县级相关领导担任,主要负责全县县道及重要连接道路的管养;乡级路长由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班子成员担任,主要负责所辖乡道及重要连接村级公路的管养;村级路长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担任,主要负责所辖村(社区)公路的管养以及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上报、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3)组建“路长”工作团队。按照“1+3”管理模式,组建“路长”工作团队,每条农村公路除明确路长之外,还应结合公益性岗位、义务监督员等政策,同步落实一名路政员、一名技术员、一名护路员(简称“三员”)。新建农村公路项目在计划任务下达后,应及时落实对应的路长和“三员”,从项目前期工作即开始介入项目管理,履行路长全过程管理职责。

2.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路长制”领导小组、县级总路长、县乡村三级路长、各级有关部门以及“三员”的职责。各级路长、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履责到位,落实好“路长制”相关工作。

3.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建立路长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建立路长巡查制度、考核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督查通报机制等。

(三)主要任务。

1.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推动连接乡镇级重要经济节点路网提档升级;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不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健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持续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和错车道建设,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

2.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按照《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五条“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体系,明确管养职责,落实管养责任,加强乡村公路管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3.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探索建立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统筹城乡绿化和乡村建设,打造“畅、安、舒、洁、美”的出行环境。

4.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强农村客运运营安全管理,提质升级客运服务水平。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补齐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促进城乡物流网络均衡发展。

5.强化农村公路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市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和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6.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依法划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实行“路长制”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加大路产路权保护宣传,提高路面巡查频率,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设置,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

7.加强科技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科技创新,深化研究和推广经济、耐久、可靠、安全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技术,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管理力度,建立“路长制”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积极推广“路长制”管理APP。

(四)管理流程。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4步法管理流程。各级路长要按要求频率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各乡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建立任务台账,及时有效进行处置销号,并做好痕迹化管理;工作任务交到各责任单位后,县路长办将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属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要把“路长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2.做好信息公开。要主动做好“路长制”信息公开,在公路沿线统一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并公示路线信息,路长及“三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推行县域道路管理“路长制”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策划做好宣传报道和经验推广工作。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

4.严格考核问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县路长办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暗访,年终进行考核评比,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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