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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巫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1-17

20231月,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巫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3〕1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与能源消耗的迅速增加,给城市带来了很多空气污染问题20世纪70年代期间,煤烟型污染排放成为国工业城市的特点80年代,许多南方城市遭受严重的酸雨危害近年来,汽车尾气排放的NOx,CO及随后形成的光化学烟雾,使得许多大城市的空气质量恶化城市空气污染影响着城市居民的健康和城市的发展为控制空气污染和保护大气环境质量,1987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5年进行修订。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并将蓝天保卫战作为三大保卫战具体指标之一。随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出台,陆续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紧盯重点防控污染因子,聚焦重点区域,强化秋冬季重点时段重污染天气应对,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治理,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重庆市从2005年开始实施"蓝天行动",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扬尘燃煤烟尘机动车等多个污染源治理陆续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我县受地理条件、外界和内部环境的影响,每年冬两季是空气环境质量管控的特殊困难时期,在渝东北区县中,属较易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区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急措施,我县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巫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预案》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我县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危害程度,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预案发布以来,通过部门、街道(乡镇)联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大气环境质量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县优良天数持续增长,2023年目标任务338天,截止1121日已达到309天;PM2.5目标任务下降到30微克/立方米,截止1121日为22微克/立方米,。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均不低于330天,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超过35μg/m3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9部分内容。

(一)总则。规范我县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科学预警分级管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巫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政策性文件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其中重污染天气是指 AQI 日均值大于200,或细颗粒物(PM2.5)日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或臭氧日最大8小时(O38h)浓度大于215微克/立方米的大气污染天气。

(二)组织指挥机构。1.成立巫溪县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承担日常工作。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2.县指挥部工作组职责分工。共分成综合协调组、工业应急组、城市扬尘应急组、机动车排气应急组和宣传引导组5个小组,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具体分组情况详见下表

                                                                                               县指挥部工作组分组情况表

组名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综合协调组

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

工业应急组

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

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县供电公司

城市扬尘应急组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相关乡镇(街道)

机动车排气应急组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

宣传引导组

县委宣传部、县生态环境局

县融媒体中心(电视台)、中国移动巫溪分公司、中国联通巫溪分公司、中国电信巫溪分公司

(三)监测与预警。1.监测: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视情况增加高空和移动监测手段,开展重点区域监控和移动连续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完善重污染天气会商预警机制,加强与周边区县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区域应急联动。2.预警:预警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由低到高顺序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预警条件分为市级区域预警和县级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判断满足预警条件可立即发布预警启动信息。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对预警进行调整和解除。

(四)应急响应。

1.预警等级与应急响应。根据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IIIIII级应急响应

2.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分为健康防护措施、倡导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可建立更为严格的应急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1)其中III级、II级、I级应急响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倡导性减排措施信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III级应急响应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II级、I级应急响应的强制性减排措施,由县指挥部设立的各工作组对照职责分配,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工作组牵头单位派员在县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县级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按照属事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2总体要求。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应急响应期间,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30%以上。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的应急响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II级、I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30%以上;逐个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涉气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清单须包括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基本信息和相应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并将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全部纳入;按照国家绩效分级标准,开展评定分级;工业企业规范、科学、合理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其他管控措施。

(五)信息公开。

1.应急响应报告和通报。县指挥部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后1天内将相关信息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并视情况向周边区县或城市通报有关情况。

2.新闻发布。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总结评估。预警解除时,响应自行终止。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调查、分析、评估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总结评估报告。

(七)应急保障。有力做好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信息联络保障及其他保障,以确保工作落实。

(八)监督问责。县政府督查办要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行业职责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应急响应期间减排措施不落实、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违法行为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绿色标杆工地等,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按规定降级处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督导检查应急响应措施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对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报政府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九)附件附图,精准直观展示巫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四、核心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程度。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仍处于高位,受能源、产业、气象条件等多方面影响,大气污染问题依然严峻。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其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就会远远超出正常值,将会对我们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因为为控制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从而降低空气重污染程度和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特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举个例子,当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150微克/立方米以上,不仅对人们正常生活造成不便,有害物质富集在细颗粒物(PM2.5)上,还可以通过呼吸道进入机体,颗粒物沉积在肺泡,被肺泡吸收经血液输送到全身,容易导致急性中毒、心血管疾病、肺心病等,颗粒物还可引起机体免疫功能下降,危及人的生命健康。在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空气质量改善报告(2013-2018年)》首次披露,空气污染与健康的存在关联,局地PM2.5浓度下降13%,呼吸系统疾病病例减少25%

2在天气预报中我们常常听见,某某地方中度黄色或是重度橙色预警信号,我们如何根据不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采取不同防护措施

2: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是一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三级,以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表示,分别对应预报等级的中度污染天气、重度污染天气和极重污染天气。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中度污染天气。我们的应对措施是:1.采取适当防护;2.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减少外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很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我们的应对措施是:1.需适当防护;2.一般人群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空气污染气象条件极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我们的应对措施是:1.加强防护;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或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3.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4.建议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驾驶人员谨慎驾驶;5.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预案》出台如何监督管理

3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由成立巫溪县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牵头负责,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力做好本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举个例子,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开展政务督查督办;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报道,协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配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动员,普及科学常识;县经济信息委牵头重点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县公安局牵头机动车尾气排放,制订机动车限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管控措施;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负责城市扬尘应急工作,制定并定期更新房屋建筑施工、城市管网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县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城市扬尘应急工作,制定并定期更新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县交通局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措施,引导公众选择绿色出行,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抛洒、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恢复路面整洁;县生态环境局统筹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牵头制(修)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分级会商实施方案、大气污染源清单、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4当启动III应急响应,我们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4当启动的是III应急响应我们采取的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相关疾病患者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减少室外作业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易感人群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我们采取的倡议性减排措施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适当调高、冬季适当调低空调温度。

    我们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是对工业源降低生产负荷、错峰生产停产对移动源增加机动车检查的数量和频率,严查冒黑烟车辆、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暂停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对生活源加大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喷涂作业、干洗行业等检查力度对扬尘源依法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依法暂停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依法禁止无密闭措施运输车辆在城市主干道行驶

5如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并防止“一刀切”

5:为科学、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019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规定对31个重点行业中的15个行业进行环保绩效分级,从有组织排放治理、无组织排放管控、交通运输方式、监测监控水平等四个方面,按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高低以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将企业评定为ABC三个等级。原则上,A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可以不停产限产,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可少实施减排;C级企业应按照技术指南最严要求实施减排。同时,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为落实好国家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应急响应停限产“一刀切”。

合理确定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范围。除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确定的31个重点行业企业、城市主要涉气行业(排放量较大)的企业要求必须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外,对于干洗店、汽修厂、餐饮店等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对于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如承担居民供暖、发电、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社会保障企业不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对于保障民生如民生需求的农药、医药类企业,党媒或教学用书印刷企业,涉及国家外贸等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完善,依法依规运行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后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可以正常生产,但应尽最大努力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合理确定企业环保绩效分级。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绩效审核程序,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技术指南》规定的绩效分级标准,开展绩效分级工作。同时,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A级和B级企业进行现场评估,保障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公平公正,符合实际,确保治理水平全国领先的为A级企业,不停产限产,全省领先的为B级企业,少停产限产。

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应急减排措施以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凡是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均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对不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设施不要求停产限产,确保分类施策、精准减排。

五、专家视角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范铁军表示: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对我国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而钢铁行业作为最主要的工业污染排放源之一,其污染物防治水平的快速提升及科学的重污染应对机制对全国重污染天气取得实效发挥极大的作用。2019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应急减排措施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其附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首次建立了长流程钢铁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从污染治理技术等5个层面将钢铁行业分为ABC三级。2020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19340号),文件进一步细化了长流程钢铁企业绩效分级标准,从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监测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6个层面将钢铁行业分为ABB-CD五级,明确提出AB级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应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及评估监测。不难看出来,通过钢铁行业重污染应对制度,也折射出我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

        六专业名词解释

    空气重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重污染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或细颗粒物(PM2.5)日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或臭氧日最大8小时(O38h)浓度大于215微克/立方米的大气污染天气。

预警等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黄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或预测细颗粒物日浓度>115微克/立方米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微克/立方米持续2天及以上,且预测有短时重度污染,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细颗粒物日浓度>115微克/立方米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细颗粒物日浓度>150微克/立方米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215微克/立方米持续3天及以上且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265微克/立方米持续1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2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300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 AQI 日均值达到500

    响应区域:指重污染天气污染源头可能所在和可能受到影响需采取应对措施的区域,Ⅳ级、Ⅲ级响应时,其具体范围由综合协调组建议,县指挥部决定,无特殊情况范围为海拔350m以下的凤凰镇—柏杨街道—宁河街道—城厢镇的柏杨河—大宁河河谷区域,Ⅱ级、Ⅰ级响应时,其具体范围由市指挥部决定。

七、政策咨询渠道

单位名称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政府办公室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 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 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东路88号政府大楼7楼

023-51528016

委宣传部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东路88号政府大楼5

023-51522116

经济信息委

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180号(城投大厦8楼)

023-51522842

县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

023-51522557

公安局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柏杨南路66号

023-512290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3楼

023-51522013

县城市管理局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 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 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巫溪县马镇坝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

023-51529600

县交通局

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88号

023-515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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