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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巫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日期:2023-01-06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县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巫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预案》明确,根据重污染天气(是指AQI日均值大于200,或细颗粒物(PM2.5)日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或臭氧日最大8小时(O3—8h)浓度大于215微克/立方米的大气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启动相应预警等级,采取对应响应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分为健康防护措施、倡导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应急响应措施程度不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1〕83号)同时废止。对违反本预案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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