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县生态环境局:《巫溪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政策解读
日期:2023-02-16

    2023年1月19日,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巫溪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巫溪府办发〔2023〕6号),现将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核心,以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建设为重点,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目标持续改善巫溪县水生态环境,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实现。根据《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渝环函〔2020247号)、《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211号)《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环函〔20223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主要目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现状

2022年目标

2025年目标

水环境

1

国控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100

100

100

2

地表水劣类水体比例(%

0

0

0

3

水功能区达标率(%

100

100

100

水资源

4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个)

3

7

12

水生态

5

以重现土著鱼类为目标的水体数量(个)

3

6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5

10

16.55

水安全

7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100

100

100

8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100

100

100

水文化

9

河流周边群众满意度

80%

88%

90%

、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岸线空间管控,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

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通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及船舶码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水环境治理。本类别工程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排水防涝工程、船舶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治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漂工程以及生态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等。

着力保障水资源需求通过节约用水管理强化河流水量调度管理等措施深化水资源管理。本类别工程主要为节水工程和水系连通工程。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通过提升水源涵养能力,采取水生态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森林系统保护措施,从而达到保护修复水生态目的。本类别工程主要为地灾防护工程、消落区生态修复工程、废弃煤矿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河堤综合治理工程。

)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通过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落实区域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支撑能力建设,防控突发性风险等,保障水环境安全。本类别工程主要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备用饮用水源地建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监控能力升级

(六)推动水生态文化建设。主要措施为推动水文化工程建设,加强水文化宣传教育。本类别工程主要为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巫溪水韵文明馆、大宁河生态明珠馆等建设前期选址及论证工作水库水利风景区试点工作,按年度积极开展相关奖项评选活动加强水生态文化宣传。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健全经济政策、监督管理、公众参与等5个方面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