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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大队:《巫溪县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30

3月22日,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巫溪县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巫溪府办发〔20231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做出了安排部署,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把握、理解文件,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制定背景及依据

全市高层建筑风险居高不下、居民家庭火灾持续上升、城乡新老风险交织叠加、火灾防控基础有待加强,消防安全形势仍然较为严峻。2023年2月2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318号),将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全市消防工作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持续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攻坚整治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研究起草了《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印发。

二、目标任务

《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聚焦高层建筑“消防车到不了、消防用水上不去、电气火灾防不住、智慧消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进一步改善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条件,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三、整治范围

全县已建成投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

四、核心举措

组织开展新一轮全覆盖排查,持续攻坚消防设施、“生命通道”、供电用电等重点环节,开展“一楼一策”清单治理,实施数字赋能工程,规范单位自主管理,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具体举措共分为七个部分: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继续采取单位自查、乡镇(街道)排查、行业部门指导的工作模式,组织开展本辖区高层建筑新一轮排查,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开展自查自改。乡镇(街道)及时更新完善排查基础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并将排查情况录入“高层建筑信息采集系统”。

二是“一楼一策”整治。针对新一轮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一楼一策”制定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改。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按规定纳入社会平安稳定问题清单推进整治。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雷霆行动”,对占堵“生命通道”情节严重的,从严从快查处;对电动自行车入楼充电停放等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以及“生命通道”占堵问题突出、反弹明显的高层建筑和路段,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四是实施数字赋能工程。启动建设以消防物联网、消防安全监管大数据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码等为重点的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逐栋赋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码,融合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安全协同管理、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等业务系统,逐步实现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预警预测“一码智管”。

五是规范自主管理。持续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住建、卫生、文旅、商务、消防等部门分行业开展物业服务、医疗、宾馆酒店、大型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打造示范标杆。督促指导大型综合体管理单位组建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全面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规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行为。

六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生命通道”、“小火亡人”、电气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等制作系列案例警示片和逃生自救科普片。利用县级主流媒体等开设专栏,宣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火灾案例警示。

七是加强灭火救援准备。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建强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强人员装备,以楼栋为单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全覆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结合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加快举高、供水等消防车辆和破拆、排烟、高层建筑灭火无人机等专用装备配备。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高层建筑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高层建筑是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对于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4米为一类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7米小于等于54米为二类高层;对于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二层及以上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等于50米的非单层建筑为二类高层。例如:百杏苑1号楼建筑高度为56米,建筑内使用功能为住宅、商业,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水利局办公楼建筑高度为41米,建筑内使用功能为商业、办公,属于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畔溪山语小区2号楼建筑高度57米,建筑内使用功能为住宅,属于一类高层居住建筑;碧桂园天玺台47栋建筑高度为53米,建筑内使用功能为住宅,属于二类高层居住建筑。

(二)目前我县高层建筑基本情况是什么?

答:全县现已投用的高层建筑共计165栋,主要分布在柏杨街道、宁河街道、凤凰镇、文峰镇、上磺镇,分别占总数的71.51%、24.85%、2.42%、0.61%、0.61%。全县93.33%的高层建筑为2010年后建成投入使用,不涉及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和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共95栋(一类高层公共建筑57栋、二类高层公共建筑38栋),包括高层商业建筑(含商住一体建筑)83栋、高层医院1栋、高层酒店4栋、高层办公楼7栋。

(三)高层建筑“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包括哪些?

答:重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消防设施方面,全面整治报警、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问题,例如: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损坏停用或被擅自拆除。二是“生命通道”方面,全面整治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两类重点对象,例如: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隔离桩、固定摊位、广告牌等各类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或登高作业;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识、标牌未设置或损坏;配建车库违规改变使用功能。三是用电用气方面,全面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破坏电缆井防火封堵、电动自行车入楼停放充电、燃气管线用具敷设安装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例如: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封堵被破坏;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用具敷设安装不规范。四是日常管理方面,全面明确高层建筑产权、使用、管理等各方消防安全责任。例如: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堵塞;建筑外墙安装可燃雨棚、突出墙面防护网或影响灭火救援的装饰、广告牌。

(四)高层建筑“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3月1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5月31日前完成全面排查,11月30日前完成整治攻坚,12月31日前完成巩固提升,确保实现今年高层建筑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的工作目标。

(五)高层建筑“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经信、住建、城市管理、应急、消防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商务、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17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严格考核督导。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巫溪建设、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定期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三是落实经费保障。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预算等方式解决消防隐患整改资金难题。

六、专家视角

巫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陈宇说:消防安全,防重于救,难点在高层消防,重点在除险清患。目前,我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依旧突出,隐患整治任务仍然繁重,消防管理短板尚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行动,既要攻坚整治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用电用气等与火灾发生和扑救密切相关的“硬骨头”,也要标本兼治加强日常管理。消防设施方面,全面整治报警、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问题,对消防用水问题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其他消防设施问题,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改时间并按期销号。“生命通道”方面,全面整治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两类重点对象,彻底清理阻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的各类障碍物,全部划线立牌,逐步恢复违规改变使用功能的地下车库。用电用气方面,全面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破坏电缆井防火封堵、电动自行车入楼停放充电、燃气管线用具敷设安装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推广漏电保护、集中充电等技防设施。日常管理方面,全面明确高层建筑产权、使用、管理等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消防设施维保制度,强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清理。

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作为“除险清患”的重要风险点,紧盯消防车到不了、消防用水上不去、电气火灾防不住、智慧消防不到位等问题,“一楼一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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