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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1〕14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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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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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巫溪县政务服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巫溪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巫溪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创示范,持续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限、降成本,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努力实现事项应上尽上、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落实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要求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深化减证便民,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二)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名称、统一服务中心标识,保障必需的办公场所、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依申请类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应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线下服务通道。继续推进综合窗口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鼓励跨领域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事项比例。拓宽“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倡导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三)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全程网办。推进城市水电气讯利用“渝快办”办理,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掌上办”。
(四)扩大“跨区县通办”事项覆盖面。深化“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落实“跨区县通办”全流程监督管控机制,明确事项办理流转具体程序,细化岗位职责、资料传输、联动方式等,对收件受理、过程办理、办结送达等环节全程跟踪督办。
(五)加快推进“跨省通办”。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24号),2021年底前按市上要求落实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完善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素,2021年底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
(六)做实“一件事一次办”。突出质效并举,树立正确导向。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及时领取第二批市级统筹的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并正常运行。
(七)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建立用户材料证照库,优化用户材料证照重复使用功能。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推出一批具体应用场景。积极引导审批服务单位全面使用电子印章。按照市上要求加快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实现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
(八)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按市上要求调整发布本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40%以上。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鼓励支持通过银行、邮政网点提供代办服务。
(九)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件探索“容缺后补”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十)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次提交、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十一)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按照市上要求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其他行政管理类别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按照“梳理一批公布一批,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原则,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推行中介市场准入“零门槛”,允许所有合法中介机构进驻。
(十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生态环境、科研诚信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编制失信惩戒措施清单,规范失信惩戒行为。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创新“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增强市民信用价值获得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人才、经费、装备等保障,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管得好;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人员进驻服务窗口,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确保独立履行职责。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制度保障。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最新改革精神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
(三)注重广集民智。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家、专业人士作用,建立优化政务服务效能社会咨询机制,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学习交流。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跨区域沟通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五)强化督导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对政务服务的督查考核力度,对服务窗口持续推进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附件:2021年巫溪县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2021年巫溪县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承接、落实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按要求梳理行政备案事项,规范备案程序,严禁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深化减证便民,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 |
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9月30日 | |
(二)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
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名称、统一服务中心标识,保障必需的办公场所、人员和设施设备。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
积极推进依申请类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设置的专业办事大厅,可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应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线下服务通道。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二)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 |
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占比不低于90%,鼓励跨领域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扩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事项比例。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
拓宽“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倡导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三)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 |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 |
县级有关部门 |
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全程网办。 |
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
推进城市水电气讯利用“渝快办”办理,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掌上办”。 |
县城市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 |
2021年12月31日 | ||
(四)扩大“跨区县通办”事项覆盖面 |
深化“跨区县通办”事项办理深度,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落实“跨区县通办”全流程监督管控机制。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
(五)加快推进“跨省通办” |
按市上要求推进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实落地。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承接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2021年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按时序推进 | |
(六)做实“一件事一次办” |
对已发布的“一件事”套餐,加快推进流程优化、表单整合、系统对接,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及时领取第二批市级统筹的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并正常运行。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
(七)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 |
立足“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例,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国家、市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平台交办投诉处理事项响应率达100%。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
建立用户材料证照库,优化用户材料证照重复使用功能。 |
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场景化应用,推出一批具体应用场景。 |
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引导全县审批服务单位全面使用电子印章。 |
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七)着力提升网上办事深度 |
配合市上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开具和应用,实现高频证明事项接入“渝快办”平台。 |
县司法局、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八)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
调整发布本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
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5月31日 |
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40%以上。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
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到100%。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
鼓励支持通过银行、邮政网点提供代办服务。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九)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对不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要件探索“容缺后补”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降费用,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23天办结。推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办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县水利局、县经济信息委 |
持续推进 |
(十)深化“证照分离”试点改革 |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开办企业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次提交、一日办结、一窗领取”。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十一)推进网上中介超市规范运行 |
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021年12月30日 |
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021年12月31日 | |
其他行政管理类别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按照“梳理一批公布一批,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原则,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运行。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
推行中介市场准入“零门槛”,允许所有合法中介机构进驻。将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在生态环境、科研诚信等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
县生态环境局、县科技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
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
加强“双公示”数据归集,提升数据归集质量。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31日 | ||
创新“信易贷”等“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增强市民信用价值获得感。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1年12月31日 | |
(十三)鼓励探索创新 |
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特色做法,激发改革潜力。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建立激励容错机制,对改革创新成效明显的部门、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或轻微错误等情况,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