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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38750071502K/2021-00212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发〔2021〕3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6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有效性 ]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4-16

巫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

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1415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1年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系列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全年控制在16范围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格控制因灾死亡人数,严格防范已监测地质灾害点发生亡人事件,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 聚焦根本性问题落实根本性措施。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三年行动作为促进全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巫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措施制度清单,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坚决把各项问题及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2. 深化“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治理。各行业领域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矿山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整治;深化农村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整治,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网约车整治;持续开展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启动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变型拖拉机总存量下降20%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等行为;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两”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和无证施工等行为;开展工贸企业风险隐患“销号管理”,彻查彻治粉尘防爆重大安全隐患;深化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旅游景区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3. 推动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立足“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围绕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配备、设施装备、执法检查、监管监控、工作制度、救援队伍等8个方面,推动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2021年,按要求完成市上下达的乡镇(街道)、园区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

4. 探索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纵深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市上统一部署,探索实施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配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建立基层应急综合执法、抢险救援车辆租赁制度,确保所有乡镇(街道)配备应急执法专用车辆。

5. 提高应急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框架》,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卫星通信和应急指挥无线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建设。推广“互联网+安全技术服务”,鼓励行业领域加快安全监督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6. 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综合能力。开展党政领导、应急管理干部年度轮训。积极组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参加入职培训提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2021年具有应急管理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人数不低于在职人员总数的60%2022年达到75%

7. 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专家库建设。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以及专家提供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引导支持保险企业通过咨询服务、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方式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8. 开展应急知识大宣教。启动安全应急科普宣教体验基地群建设,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持续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拍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片、警示片、教学片,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广泛宣教。加大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力度。

三)加强预防治理,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9.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开展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五个一批”(关闭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消除一批、挂牌督办一批)专项治理。新安装农村公路护栏200公里以上;推广应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风险管理系统。

10.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八项工程”建设。以威胁学校、医院、大型水利基础设施等区域场所的地质灾害为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及病险水库整治。完成梅溪河南桥下段、大河场镇、红池坝场镇、中梁乡场镇段等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古路黄阳坝排涝工程治理,努力推进凤凰水库三匹剑水库工程等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全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森林防火站、消防水池、智能监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完成3个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5个林火智能监控建设。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强化建设工程防震。

11. 大力统筹城乡安全发展。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定期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管控,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加快城市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狠抓城市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升城市安全文化。启动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和园区创建工作。

四)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2. 压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巫溪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直接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坚持改革引领,完善应急管理“四大体系”,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健全安委会及其专项办公室、减灾委及其专项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党政领导干部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检查督查,解决安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13. 压实行业部门属事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的统筹监管责任和各领域主管部门对安全的专项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全县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气象等部门要落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等职能职责。

14.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坚持长期抓标准化,以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管理体系为核心,以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为基础,以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坚持平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开展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经理月排查。坚持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在矿山、建设施工等高危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强化技术方案的编制、论证、决策、实施和监督;建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强化安全总监的决策参与权和考核否决权。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应急管理依法治理。

15. 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全市同步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在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应急管理名义统一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16. 开展执法攻坚行动。将监管执法作为部门履职重要标准,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部门必须落实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严格实行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二合”,做到简政不减责、放权不放任。开展“执法清零”和“执法量提升”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月排名、月通报和月考核。建立安全生产明察暗访长效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挂钩机制。

17. 实施严厉的追责问责。建立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党政领导干预公开通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落实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广泛宣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法定情形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均要开展调查评估。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六)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事故灾害处置能力。

18. 加强风险研判和落实管控。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定期和重要时段节点、重大变化情况、重大活动风险辨识清单,强化动态风险研判,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行动,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对园区以及高危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现状评估。有序组织实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19. 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响应。加强监测预警,提升气象安全保障服务能力,重点针对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等强化气象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完善气象灾害“红橙黄蓝”四色等级预警信号、风险区划图和重大风险隐患台账,进一步履行好公共气象服务职能职责。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强化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力量并完善运行机制,完善预警信息“四级”预警工作体系和“六级”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推动专兼职气象信息员实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加强气象灾害趋势会商,完善以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预警响应管理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四”网格化监测和专业监测;加强沿河水库特别是中小河流、小水库和病险水库水情汛情及土壤情监测;开展森林火灾易发重 点时段、人群、区域及重大隐患治理;积极配合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建设。推进灾害监测员多员合一,集中开展培训和管理,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灾害重点防御单位全覆盖。

20. 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地方政府专职救援队伍为支撑、以行业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打造专常群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县、乡镇(街道)、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2021年,县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完成率100%、乡镇(街道)完成率90%加强县综合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切实解决队伍“易建难养”突出问题。

21. 提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应急预案修订,强化基于情景构建的实战化演练,建立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库。推进县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加快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程,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县人民政府要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深刻汲取事故灾害教训,深入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坚持考核奖励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将应急管理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制度,确保本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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