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25-00016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发〔2025〕12号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3-31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有效性 ]
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2025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5-03-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巫溪县2025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溪县人民政府

2025325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2025年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除险固安导向,以改革创新推动1366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打好安全生产保卫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绿色崛起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

一、深化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一)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中央和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规范性和权威性。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履职标准,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各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等方面压实责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动态厘清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及各类灾害防治责任。明晰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边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三)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制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强化医院、学校、工地、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水利设施等经营管理单位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四)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完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多方联动复盘机制,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方案,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深化风险防范体系,提升防范化解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完成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一批人防、物防、管理防、工程防措施。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帮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七)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完善防减救灾议事协调组织架构和运转机制,聚焦防灾减灾叫应、转移、熔断关键环节,健全党政领导靠前指挥、网格化传导、关键期应急响应降标提级、洪涝联排联调、流域联防联控、44NN预警响应、十户联防避险转移和七情统计督导等工作机制。对照《全县今冬明春及2025年度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重点任务清单》,加强督导,确保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八)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城区安全治理大综合一体化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体征指标和风险评估模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城区水电气讯路桥数字孪生建设,探索燃气、供水、排水、油气长输四类管线矢量化管理。

(九)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规划。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自然灾害防治三张清单要求,动态梳理更新本行业、本领域风险隐患清单,及时完善相应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一点一策、有效管控。

(十)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启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认真落实《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消防队站、消防训练基地、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设施。

(十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年度工作。

三、深化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十二)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修订县级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规范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县级、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开展应急应战联演共训,强化应急应战一体化建设。

(十三)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加强全县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场所建设完成率100%,通信指挥设备配备率100%。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和信息互通机制,完善毗邻区县应急联动机制,开展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队伍认定和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县级、乡镇(街道)按规定配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汛前实现人装适配。

(十四)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体系建设。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十五)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落实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实现预警信息三级治理中心贯通。严格执行《巫溪县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制度》《巫溪县自然灾害防治六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

(十六)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全面盘点2024年汛期救援救灾损耗和库存明细,及时购置补充,确保应急物资于2025年汛前储备达标、前置到位。持续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多种储备模式。持续推动防灾减灾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作用,持续提升社会动员、群防群治效能全力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工作,妥善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密切关注受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致贫易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积极妥善解决。加快损房修缮、倒房重建工作进度,加强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深化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十七)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落实会商协作、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等管执协同机制。精准编制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清单,确保行政处罚权调整划转后执法事项无遗漏。

(十八)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方面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五、深化社会共治体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十九)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及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参加安康杯”“青年文明号”“新重庆里看应急等活动,在县级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十)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

(二十一)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发挥安责险、巨灾保险作用,推动事故预防和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创新。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加大灾害成功预警避险转移表彰奖励力度。

六、深化数字应急体系,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二十二)加强数字应急智能化场景建设。接入使用事故灾害分析模型库,推动系列数字应用实战实效,提升事故灾害模型分析、模拟推演和智能决策能力。接入小流域应用场景,提升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管控能力。

(二十三)加强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建设。熟练使用空天地一体化态势侦测和感知平台,强化前后方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能力。接入基于视联网卫星+370MHZ+自组网应急通信网络,配备卫星、北斗和370MHZ通信终端设备,提升断路、断网、断电情况下应急指挥能力。

(二十四)加强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建设。科学规范使用国债项目配备设备,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评选推广活动。

附件: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一、核心绩效指标


序号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1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因灾群死群伤责任事件

0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

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起数

0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

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

同比下降5%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

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亡人数

0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6

森林火灾受害率

0.3‰以内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重要文件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1

《巫溪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修订

县应急管理局

2

《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工作方案》

印发

县应急管理局

3

《巫溪县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

印发

县应急管理局

4

《巫溪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印发

县发展改革委、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

5

《巫溪县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工作手册》

印发

县应急管理局

6

《巫溪县地质灾害应急项目管理办法》

印发

县应急管理局

7

《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印发

县经济信息委

   三、重点整治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1

交通运输领域

盯紧货车、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网约车客船、“三无”船舶等重点车型(船舶)及企业安全监管,开展交通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强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完成358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装,全县“两客一危”检验率、报废率达97%以上。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县教委、县农业农村委等,各乡镇(街道)

2

建设施工领域

抓好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委外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监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县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个、35.64万平方米,全县项目自有工人施工人数达到施工现场总人数15%以上,全县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等,各乡镇(街道)

3

燃气

领域

深化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高层建筑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燃气经营企业优化整合,狠抓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治理,严厉打击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行为。

县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道)

4

危险

化学品领域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监管,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全链条”整治,加油站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率85%以上。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整改闭环、动态清零”。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委等,各乡镇(街道)

5

非煤矿山领域

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强化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工业广场隐患治理。持续推动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率100%、推动矿山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个一”工程完成100%,配合开展推动矿山安全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6

工贸

领域

聚焦“四涉一有限一使用”重点企业,围绕“双防控”机制建立和全员责任制落实开展系统治理,实现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覆盖率100%,重点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7

特种设备领域

持续深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电梯等安全提升行动,抓好氧气(工业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针对门锁装置、紧急报警装置、救援对讲系统等抽查不少于30台电梯,全县电梯故障困人率低于0.5%、电梯无纸化维保率95%以上、悬崖秋千使用登记率100%、燃气调压装置法定检验率90%以上。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8

文化旅游领域

持续深化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综合整治,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围绕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和常态化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系统治理,纳入等级动态管理的文化旅游企业不低于98%、年度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率100%、游客满意度90%以上。

县文化旅游委,各乡镇(街道)

9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严格落实重庆市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2025年全县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乡镇(街道)覆盖率100%

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道)

10

民爆

领域

全县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100%,民爆销售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率100%,民爆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新训率100%。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安全教育和对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县公安局、县经济信息委等,各乡镇(街道)

11

农业农村领域

聚焦农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安全生产监管,全年开展检查25家(次)以上,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安全生产培训不低于5场,大力宣贯农业机械、农村沼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道路建设期间和资产移交前的安全监管,分管领导每月带队检查1次,并委派现场代表,对现场施工方面全面负责,每周到施工场地巡查走访,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督促监理单位每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12

商务

领域

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覆盖率100%。按照市上要求健全完善成品油流通监管机制,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制运销成品油“黑窝点”“黑加油车”。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全覆盖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安全生产管理。

县商务委,各乡镇(街道)

13

城市管理领域

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塌陷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市政设施结构病害整治率保持95%上,城市桥隧智慧建管覆盖率达到75%以上。

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14

卫生健康领域

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覆盖率100%2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率100%,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道)

15

防汛抗旱领域

完成纸厂沟山洪沟治理任务,完成尖山、鱼鳞、天星、峰灵等4处水毁修复建设任务。

县水利局,县级有关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

16

内涝治理领域

开展城市排水防涝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改造雨水管网3公里以上。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级有关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

17

地灾防治领域

完成32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避险转移预案编制,建设完成1018个地质灾害风险码,完成3个重点防治小流域风险管控建设,完成建设23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启动1处重大隐患点工程治理。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18

森林防火领域

开展森林草原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3个。

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19

抗震

领域

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四、重点措施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1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半年述职报告制度。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

落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要求。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4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各级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6

动态厘清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

7

动态厘清公路、水库、大坝等灾害防治责任。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各乡镇(街道)

8

明晰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县、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边界,健全上下联动、协同监管机制。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等,各乡镇(街道)

9

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检维修、动火动焊、有限空间作业等全过程管控。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0

强化国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县国资监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11

强化医院、学校、工地、森林、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和河、库、坝、塘、堰、闸等水利设施主管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林业局等,各乡镇(街道)

12

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

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3

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

发挥专项办公室(指挥部)职能作用。

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各乡镇(街道)

14

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15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出台贯彻落实方案,组织、编制、财政、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县级部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16

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17

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帮扶。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8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

进一步完善防减救灾议事协调组织架构和运转机制,聚焦防灾减灾“叫应、转移、熔断”关键环节,健全党政领导靠前指挥、网格化传导、关键期应急响应“降标提级”、洪涝联排联调、流域联防联控、“44NN”预警响应、“十户联防”避险转移和“七情”统计督导等工作机制。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9

探索综合减灾示范指标体系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0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

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灾改造,避免在地质条件差、泥石流易发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选址建房。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各乡镇(街道)

21

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体征指标体系和风险评估模型。

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各乡镇(街道)

22

巩固拓展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试点成果,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等,各乡镇(街道)

23

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

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等,各乡镇(街道)

24

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

县应急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25

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6

强化建设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县应急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各乡镇(街道)

27

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动态修编县、乡镇(街道)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县级部门,各乡镇(街道)

28

规范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县级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的应急演练。

各乡镇(街道)

29

督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0

开展应急应战联演共训。

县应急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

31

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

开展县、乡镇(街道)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场所建设完成率100%,通信指挥设备配备率100%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2

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信息互通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33

完善毗邻区县应急联动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

34

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委等社会应急力量业务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

35

开展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队伍认定。

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等

36

县级、乡镇(街道)按规定配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7

按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8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坚持“1+7+N”会商研判机制。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0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推广流域联防联控、“十户联防”,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1

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预拨机制。

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42

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

各乡镇(街道)

43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落实会商协作、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等管执协同机制。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4

精准编制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清单。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45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6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7

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出台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48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等系列活动。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9

在县级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50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1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推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率100%,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道)

52

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

发挥安责险、巨灾保险作用,创新“事故预防和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

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巫溪金融监管支局等,各乡镇(街道)

53

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54

加大成功预警避险转移表彰奖励力度。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5

加强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科学规范使用国债项目配备设备,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6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评选。

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五、城乡消防专项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1

重特大火灾起数

0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

火灾起数

2024年下降10%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

火灾亡人数

2024年下降5%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

消防领域

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强化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加强厂房库房、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设施。

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各乡镇(街道)

5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围绕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持续推进“全链条”整治。推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以旧换新和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开展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排查整治,优化完善充电电价政策,强化事故溯源调查结果运用。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配建比不低于1∶5,且能满足各类电动两轮车充电实际需要;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电价计收。

县消防救援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道)

6

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

加强冷库、冻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技术审查和实地检查,严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强化对小散冷库施工的日常监管,动态掌握情况,严防漏管失控。

县消防救援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各乡镇(街道)

7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管理

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限制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

县消防救援局、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族宗教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道)

8

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

启动《巫溪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县消防救援局、县级有关部门

加强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县消防救援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各乡镇(街道)

9

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

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编队。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机制。

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乡镇消防队建设,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10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落实《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县消防救援局

11

“高楼消防”

强化“高楼消防码”使用,健全城市消防安全体征指标体系。

县消防救援局

12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综合智管

重点打造规范充停场景,实现3类多跨事件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贯通。

县消防救援局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