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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巫溪县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6-05

县民政局:《巫溪县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531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巫溪县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实施方案》(巫溪府发〔202334),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目前,我县的五保老人主要集中在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我县有乡镇敬老院30所床位1000张、入住人员500运营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我县乡镇敬老院虽然在日常工作中,发挥了兜底保障重要作用,但整体来看,敬老院在运行过程中,护理水平偏低,安全隐患突出,社会效益不明显。比如说,我县部分敬老院常年入住老人20余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占比接近一半,但院内护理人员仅有2-3人,且均无专业护理知识,仅能为老人提供吃喝拉撒等日常服务,服务质量整体水平较低。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提出“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201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162号),提出“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可以破解现有的公办养老机构难题,通过引进专业机构,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2023年以来,巫溪县民政局在多次赴九龙坡、渝中、綦江、城口、垫江等区县学习后,结合本县实际出台《巫溪县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实施方案》,后多次征求意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大型、专业、行业内口碑好、信誉好的养老企业,巫溪县中心福利院、巫溪县柏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县30所乡镇敬老院整体打包,交由专业养老企业运营,提升我县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此次改革争取能在2022年底完成,在2025年内力争创能够创全市部分星级养老机构。

三、适用范围

《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分为两部分:

巫溪县中心福利院巫溪县柏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适用于全社会的、有入住养老院需求的老人及其家庭。因感染传染疾病、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有规定不能入住养老院的不在范围内。

30家乡镇敬老院适用于全县所有有集中供养意愿的五保老人及其家庭。因感染传染疾病、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有规定不能入住养老院的不在范围内。

图表示例:

序号

类别

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

1

巫溪县中心福利院和巫溪县柏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全社会的、有入住养老院需求的老人及其家庭

因感染传染疾病、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有规定不能入住养老院的不在范围内

2

30家乡镇敬老院

全县所有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人及其家庭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改革原则、改革范围、改革模式、改革内容、改革步骤、管理要求、风险防控及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其他事项九个方面整体来说,《实施方案》中规定,公建民营后,30家敬老院的公益属性不做改变,只是将使用权、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交给专业公司运营,运营年限为20年。同时,部分“小、弱、烂”的无改造价值的乡镇敬老院进行撤销合并原敬老院相关经费按照有关程序核定后划拨至养老企业院内工作人员交由企业按照企业用人规定管理。中心福利院、柏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养老行业市场化运行,运营方需缴纳房屋租金。

五、核心政策问答

问1:公办养老机构包含哪些机构

答1:目前包含30家乡镇敬老院和位于柏杨街道的中心福利院、柏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2怎样确定运营方?

2按照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整体原则是专业化、连锁化。举个例子,市民张三持有一家养老企业,想来运营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待县民政局发布正式招标公告后,只要符合县民政局的招标条件,均可以来投标参与

问3:改革后由谁来监督管理?

答3:按照养老机构运行日常管理,接受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比如说,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仍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消防安全等仍然接受消防救援大队监管。

问4:改革后乡镇对敬老院的职责是什么?

答4:整体而言,改革后乡镇仍旧对乡镇敬老院负有属地监管职责,在特困老人入住审批、协助入住、后续评价等方面仍然要参与。举个例子,改革前城厢镇人民政府对城厢镇敬老院负有属地监管权,同时敬老院的所有日常运行都是城厢镇人民政府负责,包含管理人员聘用、财务管理、入住人员安排等等。改革后,城厢镇人民政府只负责敬老院的日常监管(包含安全、财务等日常运营管理),特困老人入住审批等,工作人员聘用、院内日常开支、运营等均由企业执行。

5:改革后,敬老院是否会对全社会老人放开?

    答5:改革后,在满足特困老人的入住需求后,如有多余床位,可以面向社会老人开放。举个例子,张三家住宁厂镇,家里的父母均属80岁高龄,且自理能力较差。张三想外出务工,但困于家中父母无人照料。待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后,宁厂镇敬老院在满足辖区特困老人的入住需求后,还有多余的床位,就可以收住张三的父母,张三的父母按照市场价自费入住,张三父母的入住成本国家财政不给予补贴。

问6:改革后,哪一些乡镇敬老院会被撤销合并?

6:撤销合并要根据我县乡镇的地理条件、敬老院的基础、特困老人的数量等综合考虑,暂时未出台具体的合并方案。整体来看,撤销合并是为了保障入住老人的安全、服务质量以及便捷性,还要综合考虑片区敬老院的承接能力。待公建民营后,县民政局将逐步出台合并方案。

7:为什么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

7:主要是结合我县实际需要,我县现行公办养老机构均由各级政府运营,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无专业知识、无精力来对院内的老人进行高质量的服务,且现行模式造成敬老院内大量的床位空余,社会老人又苦于养老院内“一床难求”的矛盾。因此,我县拟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目的是盘活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最大程度提升我县现行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8《实施方案》的时限是多久?

    答8:《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若遇国家、市、县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我县也将及时根据最新政策调整修改。

六、专家视角

巫溪县民政局局长许科文说: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程度逐渐加深,养老需求越来越高,需要鼓励和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工作。以往的公办养老机构由各级政府运营,财政负担重,且由于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很难为院内入住的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护理服务。实施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性、公益性、所有权等均不做改变,房屋、设施设备等资产还是属于政府,只是将日常院内的管理、经营等交给承接企业,由他们来为院内的老人提供衣食住行葬等服务,同时增加医疗、娱乐、抚慰、评估、智慧服务等养老专业服务,将原来补贴给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交给企业统筹使用,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兜底保障功能。

供养服务机构实行公建民营的、不得改变其性质和功能、不得降低特困人员服务质量。后续县民政局也将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公建民营绩效考评办法、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等,让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可持续运营。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乡镇敬老院: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特困老人。

2.临终关怀:指以终末期老人和家属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模式进行实践,为老人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控制老人的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老人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最终达到逝者安详,生者安宁,观者安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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