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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的公告
日期:2016-04-20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协议供货商品价格适时监管,我局在重庆市协议招标成果的基础上,决定公开征集本县境内的协议供货供应商,由我局审定后报重庆市财政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供货范围

1.计算机类项目:笔记本、台式机、显示器。

2. 软件类项目:正版软件。

3. 服务器类项目:塔式服务器、刀片式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UNIX服务器、GPU并行服务器。

4. 数码、电器类项目: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投影机、空调、电视机。

5.办公设备、耗材类项目: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扫描仪、传真机、视频展示台。

6.信息安全、网络类项目:存储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UTM、安全网关、网闸、虚拟专用网(VPN)设备、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入侵检测设备、入侵防御设备、漏洞扫描设备、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

7.交通工具类项目:轿车、越野车、皮卡、微型车、客车。

二、协议供应商资格

协议供货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向我局提供相关资格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重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市级市场的中标协议商品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的推荐、本县内公司(经营)地点证明材料原件(监督部门对供应商经营地点进行实地查看)。协议供货供应商应书面承诺执行定点采购协议的有关规定。相关政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查询。原进入我县电子信息交易平台的供应商协议供货期限已到,需重新申报以上资料。

三、协议商品价格

依托市级电子交易协议商品价格。本地供应商要执行市级供货价(包含网络维护费用)。依照市财政局与大家软件公司的协定,平台交易后,由大家软件公司按供应商成交额的1%(车辆按成交额0.5%)收取代理服务费,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可以进入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查看目前平台价格。进入我县电子交易平台的商品必须是已进入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的商品,且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级协议价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各潜在供应商在2016年4月25日上午9时至2016年4月29日17时到县财政局509室报名,并提交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联系电话:51521255。

五、协议供货期限

协议供货执行期限为二年,即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以发文时间开始执行。

附件:1.供应商承诺书

             2.定点供应商售后服务及承诺

            3.商品及供应商推荐函(参考格式)

             4. 协议供应商信息

                                         

                                                           巫溪县财政局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供应商承诺书.doc

/附件2:巫溪县定点供应商售后服务及承诺.doc

             /附件3:商品及供应商推荐函(参考格式).doc

/附件4:协议供应商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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